黃建忠 (黃阿妹)
- 黃建忠 (黃阿妹) 男 1926年出生 臺灣 屏東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黃建忠(1926-),臺灣屏東人。
依(42)安度字第0762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工人,其由李慶神誘惑參加匪幫組織,並囑吸收廠工未允。1952年7月24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奉國防部令改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決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3年5月15日交付感化。1956年11月24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3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與同案被告李慶神來往,思想受其影響,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安度字第762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