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登山
- 程登山 男 1930年出生 臺灣 花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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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保密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紀念碑錄名位置:
程登山(1930-),臺灣花蓮人。
依(42)審三字第99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富世國民學校教員,其與高建勝原係同學,知悉高建勝在校期間愛讀馬克思著作及左傾書籍,高時發抨擊政府言論等情,其並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1952年9月8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2年。1954年4月26日奉准交保。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月經第1屆第11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回復名譽。其於2001年1月再次提出申請,2002年1月經第2屆第1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明知高建勝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係以其曾於調查局報告有案及共同被告高建勝之供述為據,惟其向調查局報告,僅係高君在校期間愛讀馬克思著作及左傾書籍,時發謬論,並發現其將傳單藏於長雨靴內等情,尚難認其明知高建勝為匪諜,此外復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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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5 歲
- 當時職業: 富世國民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3字第99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年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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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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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