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廷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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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9 歲
- 當時職業: 台中市防護團幹事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3234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7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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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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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