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紹良

陳紹良(1923-1998),江西南昌人。 依(44)警靂裁字第4號裁定書,案發時為空軍第三供應處中士消防士,其曾借黃榮福《唯物史觀精義》一冊。1955年10月24日被羈押。1955年經空軍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8年10月22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2月經第2屆第3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其應交付感化,係因其閱讀《唯物史觀精義》一書,惟查閱讀書籍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33 歲
    • 當時職業: 空軍第3供應處中士消防士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警靂裁字第10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2年11月29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