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書德

陳書德(1931-1989),山東萊陽人。 依(65)諫判字第75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工人,其連續多次向鄰居公開汙衊總統蔣公,並讚揚「共匪在大陸上人口那麼多,土地又那麼大,我們那有辦法跟共匪打,想要反攻大陸,根本就是夢想。」等謬論。1976年6月14日被羈押。1976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8年。1984年6月13日刑期結束。 其家屬於2006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5月經第5屆第6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07年8月再次提出申請,2008年2月經第5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陳書德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係以陳君於1975年8、9月間,連續多次在臺南市安平區崇義新村福利社前廣場,向鄰居趙延鵬、王照芳、杜祖智公開發表污衊總統蔣公,並讚揚:「共匪在大陸上人口那麼多,土地又那麼大,我們那有辦法跟共匪打,想要反攻大陸,根本就是夢想。」等情為據,係屬言論思想層次之問題,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45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5年
    • 裁判書字號: (65)諫判字第0075號
    • 判決主文: 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8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