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火興
- 陳火興 男 1943年出生 臺灣 屏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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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陳火興(1943-),臺灣屏東人。
依國防部新店監獄之請查紀錄表及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開釋證明書存根,其係因叛亂案經裝二師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1965年12月24日被羈押。1969年6月23日刑滿開釋。
其於2000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8月經第2屆第2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因前陸軍總司令部督察長室及國防部新店監獄均查無其之判決資料,惟據國防部新店監獄查復其之請查紀錄表及開釋證明書存根記載,此外無其他具體資料可供查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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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裝甲第二師工兵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5年
- 裁判書字號: (55)審字第0038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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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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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