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松霖 (莊盛榮)

莊盛榮(1954-),臺灣桃園人。 依(63)裁字第7號裁定書,案發時為臺鈴塑膠工廠包裝部工人,其邀請同事至其家吃拜拜,同事李玉亭告以「蔣院長提示,要我們節約拜拜」,莊君因邀請被拒不悅,就說:「他不要祖宗,不要拜拜,我們要拜拜要拜祖宗」,並呼喊「毛╳╳萬歲」。1974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74年2月7日交付感化。1977年1月9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6月經第1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呼喊反動口號「毛XX萬歲」之行為,屬言論思想層次範圍,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0 歲
    • 當時職業: 台鈴塑膠工廠包裝工人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3年
    • 裁判書字號: (63)裁字第7號、(63)洵侃字第0290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