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焰樹
- 張焰樹 男 1927年出生 1971年卒 臺灣 基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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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張焰樹(1927-1971),臺灣基隆人。
依(48)警審聲字第27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年豐2號漁船船長,其率同吳長瑞駕駛年豐二號漁船出海,被共匪俘虜,參加匪之座談會及歡送會時,曾發表讚揚匪幫政治優良之言論,並謂:「希望早日解放臺灣,我們在臺灣等候」等語。1959年5月10日被羈押。1960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60年2月28日交付感化。1963年2月27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11月經第2屆第14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其發表「希望早日解放臺灣,我們在臺灣等候」等言詞,而予交付感化,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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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4 歲
- 當時職業: 年豐二號漁船船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9年
- 裁判書字號: (48)警審聲字第0027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8月,交付感化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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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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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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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