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可孝
- 張可孝 男 1962年出生 臺灣 高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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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仁愛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張可孝(1962-),臺灣高雄人。
依(74)忠裁字第21號裁定書,案發時為空軍警衛二營七連上兵,其因對政府措施不滿,萌生籌組非法組織,俟機顛覆政府之念,並向同在禁閉室之孫樹森、周政儀二人遊說「施明德為失意政客,才會痛恨政府,攻擊政府,以及那些知識分子實施暴力,就有其理由存在,認為臺灣唯有獨立,國家才會有前途」、「三民主義如不適合於時代應推翻」、「蔣總統經國先生已快倒下,必須在其下臺前做一些活動,如貼海報或示威遊行,如果別人不敢做我會衝到總統府前叫蔣經國下臺」等語,復要求孫、周二人加入其尚未定名組織,以廣收徒眾,伺機而動等情。1985年經空軍防空砲兵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86年6月6日交付感化。1987年7月3日開釋。
其於2001年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10月經第2屆第23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以其發表「施明德為失意政客,才會痛恨政府,攻擊政府,以及那些知識分子實施暴力,就有其理由存在,認為臺灣唯有獨立,國家才會有前途」等言論,認其有預備叛亂之行為。惟其之行為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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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空軍上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74年
- 裁判書字號: (74)忠裁字第0021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3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1年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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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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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