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水源
-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警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7年
- 裁判書字號: (37)特字第6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以暴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共同意圖以暴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6個月,服刑約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