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慶順
- 翁慶順 男 1926年出生 1995年卒 臺灣 高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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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翁慶順(1926-1995),臺灣高雄人。
依(44)審特字第43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電力公司旗山變電所技工,其等人雖拒絕黃西白邀約參加叛亂組織,但於黃君被捕前未向政府告密檢舉。1954年12月26日被羈押。1955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4年。1958年12月25日刑滿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6月經第1屆第17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判決書中未認定在黃西白加入民主自治同盟後,其與陳建儀、陳文選、薛耀金等4人是否知悉黃西白已加入該組織之證據,故認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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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0 歲
- 當時職業: 高雄電力管理局技工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審特字第43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4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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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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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