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典博
- 徐典博 男 1924年出生 浙江 諸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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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仁愛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徐典博(1924-),浙江諸暨人。
依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判決書(63)初特字第54號,案發時為臺中師專講師,1943年其於江西國立第十九中學求學時,經張楨吸收加入共產黨,並接受張君領導,來臺後迄未自首。1974年3月27日被羈押。1974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5年。1975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減處有期徒刑3年4月。1977年8月23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4月經第1屆第14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係於1943年間參加匪黨,當時為國共合作期間,故其行為尚不構成參加叛亂組織罪,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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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50 歲
- 當時職業: 台中師專講師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3年
- 裁判書字號: (63)初特字第0054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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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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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