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湘藜
- 夏湘藜 男 1923年出生 江西 南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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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夏湘藜(1923-),江西南昌人。
依(62)初特字第1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省立臺南商業職業學校教員,其曾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參加萬家耀所主持之匪「讀書會」,復在該校由熊靖宇介紹加入共產黨,先後受熊靖宇、程朱鑫領導,曾在臺南參與程朱鑫所召集之匪黨小組會議。1972年5月16日被羈押。1972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75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減處有期徒刑6年8月。1979年1月15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5月經第2屆第6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之組織,係依其及另案被告程朱鑫於偵查中之供述為據。惟其於審理中否認,且原判決對「讀書會」之性質與目的均未詳予查證敘明,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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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49 歲
- 當時職業: 台南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1年
- 裁判書字號: (61)秤理字第6375號;(62)初特字第14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判處有期徒刑10年,經減刑執行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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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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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