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濟通 (承茂)

董濟通(1926-),福建林森人。

依其兵籍表,其原任海軍吉安軍艦輪機中士。1950年6月1日於海軍反共先鋒營受訓。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4年2月經第3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修法意旨包括前海軍先鋒營事件。依海軍總司令部(90)挹力字第7379號呈副本查覆,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之人員」,暨該部(91)挹力字第07802號書函查覆,參照本軍史略及相關文獻資料「先鋒營為收訓涉嫌叛亂或匪諜限制人身自由之場所」。且依其兵籍表經歷欄記載,其為反共先鋒營中士,任職日期為1950年6月1日,離職日期為1950年9月30日,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