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廣心

    • 當時年齡: 34 歲
    • 當時職業: 空軍第五十五台電台上尉三級台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1375號
    • 判決主文: 戴培之、藺廣心均發交感訓,另以命令行之,無罪,無罪,明知為匪諜而不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無罪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335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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