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國輝
- 范國輝 男 1929年出生 湖南 寧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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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陸軍3664部隊看守所、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范國輝(1929-),湖南寧鄉人。
依(50)覆判字第191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陸軍三六六四部隊一八二一部隊少校情報官,其履次在駐地連山觀測所對戰士多人聲稱「總統在大陸上幹了那麼多年,把大陸丟掉了,到臺灣還要幹」、「雷震因批評政府大官員過甚,所以非把他幹掉不可」等語。1960年12月9日被羈押。1961年經陸軍三六六四部隊以《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7年。1967年12月8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9月經第1屆第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縱在駐地聲稱「總統在大陸時,人民都不滿意他,這次調整待遇,他又不肯,簡直是富民窮兵政策」及「雷震因批評政府大官員過甚,所以非把他幹掉不可」等語,應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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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3 歲
- 當時職業: 三六六四部隊一八二一部隊少校情報官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0年
- 裁判書字號: (50)法審華字第0012號
- 判決主文: 連續以演說為利於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7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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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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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