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會財

    • 當時年齡: 28 歲
    • 當時職業: 福建省反共救國軍閩北地區司令部通訊隊隊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字第009號
    • 判決主文: 知匪不報,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6年(兩罪併罰,其中叛亂案有期徒刑5年),經減刑1962開釋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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