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顯起

魏顯起(1926-),安徽懷寧人。 依兵籍表,其原任職前海軍咸寧軍艦上等兵,1949年11月20日調任陸戰隊第二旅受訓上等兵。1950年5月29日調任海軍反共先鋒營上等兵。1950年9月29日離職。 其於2000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4年8月經第3屆第2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修法意旨包括前海軍先鋒營事件;復查海軍總司令部(90)挹力字第7379號呈副本查覆: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之人員」,暨該部(91)挹力字第07802號書函查覆:參照本軍史略及相關文獻資料—「先鋒營為收訓涉嫌叛亂或匪諜限制人身自由之場所」;且依高雄市後備司令部提供之魏顯起兵籍表經歷欄記載內容,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