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榮光

魏榮光(1958-),臺灣新竹人。 依案卡、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室函覆資料,案發時從商,其翻印販賣匪書,涉嫌為匪宣傳。1984年6月7日被羈押。1984年7月7日交保開釋。 其於2006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8月經第5屆第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魏榮光簽結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故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