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奢兌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任職高雄煉油廠並擔任員工勵志會會長,同年3月9日無故遭國府軍羅織「盜匪」罪名逮捕,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遭刑求。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