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清金

    • 當時年齡: 24 歲
    • 當時職業: 馬公要塞司令部第三軍官大隊三中隊一等炊事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1977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戒嚴地域無故離役過三日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1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