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福基
- 賴福基 男 1926年出生 臺灣 彰化人
- 紀念碑錄名位置:
賴福基(1926-),臺灣彰化人。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及苗栗縣稅捐稽徵處通知,案發時為苗栗縣稅捐稽徵處大湖鄉屠管員,其涉匪嫌案,經解送臺灣省警務處偵訊,否認有被李繼仁勸誘參加匪黨,或有參與為匪活動等情事,且事前不知李繼仁為匪身分,核其涉嫌情節輕微,予發回交保察看。
其於2011年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4月經第7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其因涉匪嫌案,經前臺灣省警務處偵訊,以其涉嫌情節輕微,而予發回交保察看等情。則其交保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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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