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正邦
- 盧正邦 男 1950年出生 廣東 潮安人
- 紀念碑錄名位置:
盧正邦(1950-),廣東潮安人。
依盧正邦提供之相關雜誌影本,其曾因參與學生運動而遭約談。
其於2009年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0年5月經第6屆第1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經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室、檔案管理局、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等相關單位查復,雖均無其因涉叛亂案遭羈押限制人身自由之相關資料,惟據《政治評論》、《七十年代》、《新聞天地》等雜誌及《青春之歌暨1970年代台大學運大事記》記載,其曾因參與學生運動而遭約談,後由其就讀學校及家長具保等情,則本案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依盧正邦提供之相關雜誌影本,其曾因參與學生運動而遭約談。
其於2009年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0年5月經第6屆第1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經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室、檔案管理局、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等相關單位查復,雖均無其因涉叛亂案遭羈押限制人身自由之相關資料,惟據《政治評論》、《七十年代》、《新聞天地》等雜誌及《青春之歌暨1970年代台大學運大事記》記載,其曾因參與學生運動而遭約談,後由其就讀學校及家長具保等情,則本案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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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