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幼岩
- 柯幼岩 男 1918年出生 福建 南安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柯幼岩(1918-),福建南安人。
依(58)初特字第63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高雄市大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其曾在福建晉江經黃潛蛟吸收參加共產黨,與楊碧海、林詩卿等在晉江縣私立卓然小學同一小組活動,並受黃領導,來臺後未自首。1968年11月22日被羈押。1969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75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減處有期徒刑6年8月。1975年7月14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6月經第2屆第9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之組織,所認其於偵查中之自白,參加該組織之成員竟與檢舉人黃泉源所供參加組織之成員不一,且其審理中否認,並為刑求之抗辯,原判決均未詳加查證敘明,此外亦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為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 當時年齡: 51 歲
- 當時職業: 大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8年
- 裁判書字號: (58)初特字第0063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8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6年8月22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