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萬全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安度字第170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供他人犯罪之用而販賣軍用槍彈,共同意圖供他人犯罪之用販賣軍用槍彈,共同意圖供他人犯罪之用而販賣軍用槍彈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