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憲庭
- 丁憲庭 男 1925年出生 山東 郯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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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丁憲庭(1925-),山東郯城人。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臺灣警備總部警備第一總隊二大隊六中隊上士軍械士,其在駐地臺北縣石門鄉富貴角營區寢室內,連續高呼「毛主席萬歲」反動口號。1969年7月31日被羈押。1969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交付感化3年。1969年11月5日交付感化。1972年10月8日感化開釋。
其於2010年9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4月經第7屆第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其於1969年5月23日下午3時許,在駐地臺北縣石門鄉富貴角營區寢室內,連續高呼「毛主席萬歲」反動口號,應予感化等情,屬言論思想層次之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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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44 歲
- 當時職業: 上士軍械士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9年
- 裁判書字號: (59)裁字第27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及限制人身自由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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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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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