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令熙

趙令熙(1927-),四川成都人。 依「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及「陸二旅(師)集訓隊」案人員名冊,其為先鋒營第一期少尉,1951年4月1日結訓。 其於2000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3年11月經第3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修法意旨包括前海軍先鋒營事件。海軍總司令部(90)挹力字第7379號呈副本查覆,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之人員」,暨該部(91)挹力字第07802號書函查覆,參照本軍史略及相關文獻資料「先鋒營為收訓涉嫌叛亂或匪諜限制人身自由之場所」。且依海軍總司令部(91)挹力字第04945號書函檢送該部查證「曾海萍等299員受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補充資料,增列其為反共先鋒營第1期少尉支中尉薪,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