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華昌

賈華昌(1927-),江蘇無鍚人。 依海軍總部查證「曾海萍等299員受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補充資料,其為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2期學生。 其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3年8月經第3屆第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修法意旨包括前海軍先鋒營事件。依海軍總司令部(90)挹力字第7379號呈副本查覆,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之人員」,暨該部(91)挹力字第07802號書函查覆,參照本軍史略及相關文獻資料「先鋒營為收訓涉嫌叛亂或匪諜限制人身自由之場所」。且依海軍總司令部檢附補充資料記載,其為先鋒營第2期學生,開訓、結訓日期未登載,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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