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傳昌

    • 當時年齡: 30 歲
    • 當時職業: 江浙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第三艇隊公字二號艇大副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東澄判字第28號
    • 判決主文: 共同預備投降叛徒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1960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