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凱雄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任職於中油高雄左營煉油廠,同年3月10日國府軍闖入其住宅搶奪財物,並將其逮捕,羅織「暴動」罪名判處罪刑,羈押9個多月,並遭刑求。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