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清誥

楊清誥(1927-1999),臺灣臺南人。 依(45)安元字第1743號不付軍法審判裁決書,案發時為嘉義縣警察局警員,其與張蘭亭相識,曾聽張蘭亭向其提出組織團體等事,因而涉有叛亂嫌疑。1955年10月24日被羈押。1956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裁決不付軍法審判。1956年7月19日裁決奉准交保。 依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決定書(89)賠字第5號,其已獲冤獄賠償。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