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火方

    • 當時年齡: 35 歲
    • 當時職業: 海軍陸戰隊5480部隊兵工營彈藥連一等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5年
    • 裁判書字號: (45)治明林字第256號
    •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上官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9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