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月琴

    • 當時年齡: 17 歲
    • 當時職業: 光榮照相館出納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0436號
    • 判決主文: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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