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漢書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擔任《新生報》記者。同年3月5日夜間,民兵與國府軍對峙於虎尾空軍機場,受難者擔任雙方之翻譯人員,後遭國府軍逮捕,羅織「組織維持會任參謀參加暴動攻擊國軍」罪名,於同年3月15日在今雲林縣虎尾鎮遭槍殺。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