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非遠

    • 當時年齡: 31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第六十一醫院二等兵病患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8年
    • 裁判書字號: (48)判字第016號
    • 判決主文: 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戒嚴地域無故不就職役,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戒嚴地域無故不就職役,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戒嚴地域無故不就職役,原判決撤銷發回陸軍供應司令部更為審裡,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戒嚴地域無故不就職役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4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