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禎淵

本案為02748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游禎淵(1914-1999),臺灣南投人。02748申請案於1999年5月18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0年7月15日經第1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