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明中

曾明中(1918-2000),男,福建惠安人。 泉州中學初中肄業、特警班東南班第五期畢業, 1949年隨國民政府播遷來臺。 1961年(43歲)被捕時,從商。 1961年9月18日,曾明中因涉嫌「叛亂」,遭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後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以下簡稱調查局)提訊, 次日調查局以「匪嫌」為由將他收押在該局留質室。 1962年9月24日,經調查局訊結查無曾明中犯罪具體事證, 於同年9月24日准予「無罪開釋」。 解嚴後,曾明中認為自己因涉嫌叛亂案件,遭法務部調查局逮捕,於無罪開釋前人身自由受拘束,遂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賠償。 2000年,曾明中於提出聲請後過世,由家屬承受訴訟。 2000年5月30日臺北地方法院作出88年度賠字第143號決定, 確認曾明中因涉叛亂罪嫌,經調查局逮捕而以罪嫌不足逕行釋放前,人身自由受拘束372日, 准予獲得賠償。 2024年7月15日, 經法務部公告平復曾明中於威權統治時期所受「行政不法」。 撰寫者:「國家人權記憶庫人物資料增補第一期計畫」委託研究案 / 王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