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癸盛

  • 林癸盛 1913年出生 臺灣 屏東人
  • 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保密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林癸盛(1913-2000),臺灣屏東人。 依(42)安度字第0508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明知李丁福、羅冬梨在其甘蔗園內建築草寮匿居,而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1951年12月19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3年。1954年9月29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其於申請補償期間逝世,其家屬於2000年6月提出申請,2002年8月經第2屆第2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其明知李丁福、羅冬梨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係以其之自白為唯一依據。惟原判決如何認定其明知李丁福等為匪諜未詳予查證敘明,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41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安度字第0508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2年9月10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