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濟民
- 陳濟民 男 1917年出生 1987年卒 浙江 平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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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陳濟民(1917-1987),浙江平陽人。
依國防部保密局報告暨代電內容,其迭次被匪所俘均能獲釋,且曾接受匪方訓練,其思想不無問題,而予發交感訓。1951年9月24日被羈押。1953年1月31日交付感化。1956年3月10日開釋。
其家屬於2010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6月經第7屆第7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12年4月再次提出申請,2012年11月經第8屆第6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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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