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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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8年
- 裁判書字號: (68)判字第8號
- 判決主文: 陳德松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侵占公用器材,處有期徒刑拾貳年,褫奪公權伍年,盜取財物處有期徒刑捌年,定執行有期徒刑拾二年肆月,褫奪公權伍年。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判處有期徒刑 12年4月,經減刑1988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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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