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珍

    • 當時年齡: 28 歲
    • 當時職業: 小販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6年
    • 裁判書字號: (46)審特字第5號
    •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