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棟材

    • 當時年齡: 31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銀行花蓮分行課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2915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5月,交付感化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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