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炳宏

陳炳宏(1945-),臺灣臺南人。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提供拘票及搜索票等資料,其因涉叛亂嫌疑,經前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約談到案後飭回。 其於2005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10月經第5屆第1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陳君於約談到案後飭回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應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