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呈文

岳呈文(1921-2001),遼寧瀋陽人。 依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其因思想左傾,交付感化。1951年1月17日交付感化。1955年7月30日開釋。 其於1999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10月經第2屆第13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於申請補償審核通過後逝世,其家屬於2003年8月提出申請,2004年2月經第3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