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世貴
- 連世貴 男 1931年出生 臺灣 臺北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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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新生總隊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連世貴(1931-),臺灣臺北人。
依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其為匪基隆市工作委員會黨員,擔任匪方工作,因受日人統治達50年,對政治無深刻認識,勝利後,奸匪利用此缺點進行煽動宣傳,致參加叛國組織,為匪利用。經從寬處理,予以發交感訓。1949年12月9日被羈押。1950年3月5日發交感訓。
其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4月經第2屆第19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案卡及國防部用箋記載,其參加基隆市工作委員會及黨員,並坦認錯誤,從寬處理而予發交感訓,惟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依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其為匪基隆市工作委員會黨員,擔任匪方工作,因受日人統治達50年,對政治無深刻認識,勝利後,奸匪利用此缺點進行煽動宣傳,致參加叛國組織,為匪利用。經從寬處理,予以發交感訓。1949年12月9日被羈押。1950年3月5日發交感訓。
其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4月經第2屆第19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案卡及國防部用箋記載,其參加基隆市工作委員會及黨員,並坦認錯誤,從寬處理而予發交感訓,惟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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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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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