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丙丁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為臺南市參議員,並擔任處理委員會治安組副組長,遭國府軍羅織「叛亂」罪名逮捕,羈押4個半月並遭刑求。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