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以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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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8 歲
- 當時職業: 會計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4年
- 裁判書字號: (64)覆普曉明字第48號
- 判決主文: 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原判決關於罪刑部分撤銷,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原判決關於罪刑部分撤銷,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原判決關於罪刑部分撤銷,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起訴、未具體求刑、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無期徒刑,1987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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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