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蕭傳 ( 張筱泉)

    • 當時年齡: 37 歲
    • 當時職業: 國防部警衛團新兵隊二等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則判字第464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