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南薰

  • 張南薰 1934年出生 1992年卒 臺灣 臺北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臺中地方法院看守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張南薰(1934-1992),臺灣臺北人。 依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學員結訓證明書及戶籍登記申請書,案發時無業,其於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受訓。1953年1月28日交付感化。1956年3月28日開釋。 其家屬於2002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3年6月經第3屆第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據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檢送其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學員結訓證明書及臺北縣土城戶政事務所檢附之戶籍登記聲請書所載,足證其曾於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受訓,查生產教育實驗所係受叛亂或匪諜案件感訓之場所,因政府機關無法提出其具體受裁判資料,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19 歲
    • 當時職業: 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聲字第27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11月23日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