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世和
- 杜世和 男 1959年出生 福建 金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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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杜世和(1959-),福建金門人。
依(66)金判字第017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店員,其因警員取締其留長髮,懷恨在心,未經署名書寫「共產主義必勝三民主義」、「光復台灣解放台灣」、「共產黨萬歲」等反動文字寄給金門縣警察局保安課,又以陳世華之名義書寫「血洗台灣」、「血洗金、馬、澎」等反動文字寄給金城警察所長洪文魁。1977年10月4日被羈押。1977年經金門防衛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1981年8月3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3月經第2屆第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係以其分別將反動文字寄給金門縣警察局保安課及金城警察所長等情,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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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18 歲
- 當時職業: 店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6年
- 裁判書字號: (66)金判字第0017號
-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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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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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